大家好,我是小生,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事实论据,事实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在诉讼过程中,有三种事实: 客观事实:所谓“客观事实”,就是原本发生的,在意识之外,不依赖人们的主观意识而存在的现实事实。
2、所谓客观事实者,亦是人类认知想到达而永远无法到达之彼岸。
3、 2、当事人陈述的事实:所谓“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即在诉讼中当事人通过口头、书面以及举证质证所主张的事实,它的情况比较复杂,大体有:全部或部分的客观事实;2、非客观事实;3、伪造证据或通过胁迫方式制造出的、试图获得法律确认的事实。
4、 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5、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
6、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 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
7、 我国长期以来高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口号与法制原则,而实际上未必能够尊重与维护事实。
8、绝大多数的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或诉讼时也坚持和强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9、口号中的“事实”与当事人所称的“事实”是一样的,即事实的本身,或称自然发生的事实。
10、但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办案所认定的事实并不是自然发生的事实,而是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来认定的事实。
11、即法律中的事实,或称证据显示的事实。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