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生,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事业单位法人变更后要变更哪些,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理由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书
2、单位名称:事业单位如有经审批机关批准使用的多个名称,应在封面上填写单位的“第一名称”,在表格第二面的相应栏目中填写“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括起。
3、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
4、住所:填写本单位所在地的市、区(县)、乡(镇)及街道门牌号。
5、举办单位:指事业单位的主管单位。
6、经费来源:按实际情况填写。如全额财政补助、差额财政补助、自收自支等。
7、开办资金:填写经由法定验资机构验证的事业单位资产(含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其他资金)数额。
8、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填写单位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名称及帐号。尚未开立银行基本帐户的单位,暂不填写此栏目。
9、执业许可证书:属于《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事业单位,填写其执业许可证书的名称、号码,其他事业单位不填写此栏。
10、机构规格:指由审批机关批准的机构规格;不定规格的此栏不填。
11、人员编制:指机构编制部门核批的编制员额。
12、从业人数:指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
13、分支机构:指单位下(分)设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有多级分支机构的只填写第一级分支机构,不要填写内设机构。
14、宗旨和业务范围:指举办单位的主要目的和业务服务项目,一般按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职责任务内容填写。
15、(待登记)法定代表人意见:填写“本申请书所填写的情况属实”,加盖(待登记)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
16、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填写“同意”或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栏目内容予以补充说明或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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