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商务委、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号通知。
通知称,连锁便利店可按相关标准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业务,申请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从药品市场来看,零售药店是OTC销售的主要终端。连锁便利店增加销售渠道后,会对现有的市场格局产生冲击。
北京陈鼎医药管理咨询公司的负责人史立臣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一新规定对零售药店的影响很大。允许连锁便利店零售B类OTC也意味着竞争范围扩大,连锁便利店的地理位置和交通优势有利于药品销售。此前,外界担心便利店的药品广告监管不力。现在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归它管。广告等方面会得到很好的规范。
药品销售应根据相关标准进行申请。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方药只能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进行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OTC)无需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一些普通感冒药、止咳止痛药、胃肠药、清热消炎药、维生素补剂等都是OTC药品。但值得注意的是,OTC分为A类OTC和B类OTC。红底白字的为A类,绿底白字的为b类。
A类OTC在医院和药店都可以卖。乙类OTC不仅可以在医院、药店销售,还可以在药监部门批准的酒店、百货商店销售。原因是B类OTC相对更安全。比如板蓝根泡腾片、牛黄蛇胆川贝滴丸都是乙类OTC药品。
因为相对更安全,连锁便利店销售的风险相对更可控。通知还明确了便利店销售B类OTC的前提:一是“连锁便利店”;二是需要“按相关标准申请”。
如果连锁便利店零售OTC药品,确实能给大众带来便利。在京上班族小果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她住的小区门口就有一家连锁便利店。如果连锁便利店可以买药,平时上下班路上就可以了,就不用去更远的药店买了。
具有便利店位置和交通流量的优势。
这份通知设定了连锁便利店的发展目标,不仅将进一步方便群众,也将对现有的药品销售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川财证券援引专家指出,目前国内OTC市场规模接近3000亿元,占整个药品市场的15%至20%。
虽然OTC市场份额不大,但对于零售药店来说至关重要。近年来,由于药物比例控制、合理用药等政策的持续影响,与重症病例使用、临床需求更强烈的处方药相比,用于预防保健的OTC药品往往被优先削减。零售药店承担了部分医院调入的OTC药品的销售,成为OTC药品销售的主要终端。中康CMH数据显示,2015年OTC销售的主要终端中,零售药店占比65.11%。
Minenet数据显示,2017年北京零售药店超过5000家,药品零售市场总额105亿元(含非药品)。
目前,北京约有1200家连锁便利店。与上述5000家零售药店相比,连锁便利店的规模相对较小。但根据这份通知,北京市将按照住宅项目10 ~ 20/1000人的标准预留便利店业态空间。未来三年左右,全市连锁便利店数量将达到6000家以上
实际上,上述措施并非北京首创。早在2015年底,福建省政府就出台《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允许具备24小时服务能力、门店数量较多的便利店连锁设立便民药柜,扩大便民消费。
据2016年4月《福建日报》报道,莆田市已有落地,便利店与某医药公司签订药品配送协议。医药公司负责便利店药品的采购和配送,便利店负责药品的日常保管、存储和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莆田发文明确列出了允许便利店销售的药品清单,其中包括50种常用且对储存条件要求不高的乙类OTC药品。清单外的药品不允许进入便利店销售。
此外,2017年,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布《沈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其中称“以连锁或特许经营方式经营非药品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乙类OTC柜台”。
但沈阳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仓库。此外,公司总部至少配备一名具有药师(含中药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质量负责人,各门店至少配备一名药师(含中药药师)以上或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药品监管部门60学时培训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