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申请成为星级医保药店的,可以优先使用医院电子处方,不占药店医保额度。第一家新星级药店,额外给你50万元医保额度。
11月6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天津市医保星级药店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003010给被评为医保星级药店的4个福利:
一是首次新增医保星级药店,经办机构在拨付年度医保预算时,一次性给予额外50万元医保额度支持。星级医保药店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取消星级医保药店资格时,不再按前款规定给予名额支持。
二、医保明星药店优先使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购药处方,其承担的处方外售药费用不占用本药店医保额度,按月结算。
三是医保星级药店有资格服务门诊特定疾病患者,应严格执行门诊特定疾病患者用药管理相关规定。
四是对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医保星级药店,经办机构不再预留质量保证金。
此外,《办法》指出,申请医保的明星药店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全市医疗保险零售药店;
2.市场监管部门评定的a级放心药店;
3、符合本市医疗保险星级药店评定标准;
4.两年内未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机构暂停网上结算及上述协议处理;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明确要求的其他条件。
基本申请流程如下:
经办机构收到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后,应一次性告知医疗保险星级药店评定标准和评定工作流程。零售药店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和营业场所装修。
零售药店应按照要求准备好所有相关申请材料,在完成场地改造后,书面告知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零售药店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数据评估和实地调查评估。
评价机构认为符合医疗保险星级药店评价条件的,应当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评价机构认为不符合医疗保险星级药店评价标准的,将结论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其次,对于评价标准,有两点需要注意。
第一,在人员配备方面,《办法》要求药店的质量经理应当是执业药师,具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经验,并在岗位上履行职责。且执业药师人数不少于3人(在我店或集团连锁药店注册半年及以上,注册证在有效期内,全职在我店工作),营业时间在医保区服务的执业药师不少于1人。
其次,在药品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实际经营西药、中成药等800多种医保药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