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占比是指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有一个准确的计算公式,即: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药品收入-中药饮片收入-国家谈判药品收入)/医疗收入*100%。
就在昨天,这个公式的常数将发生显著变化,辽宁省卫计委发布通知,国家基本药物不得纳入公立医院药占比计算。
对已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辽宁省未联网的药品,通过动态调整及时联网。省级药品采购平台,确定国家基本药物,促使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同时,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也要标注国家基本药物,保证医生优先使用。
基层用药比例要达到60%以上。
《通知》要求,在国家新的基本药物配置和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前,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的政府办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采购基本药物的比例应达到总采购药品的60%以上。
同时,二、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采购基本药物的比例要分别达到35%和20%。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根据统计可以降低10%。
无正当理由的非首选基药将被通知。
这次,为了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辽宁对医疗机构和医生个人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制定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并纳入考核。对不首选基本药物且无正当理由的部门和个人,应当告知。
新措施能否缓解基层药占比压力?
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会对基层产生哪些影响?能否缓解基层药占比考核压力?
至于药占比,有业内人士曾表示,作为基层的重要考核指标,与绩效直接挂钩。基层为了尽可能控制指标,往往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少开药,要么增加非药收入。
对于普通人来说,少开药意味着买不到自己需要的药,患者只能去大医院或者其他途径购买。这样一来,病原体的流失只会让基层更加困难。
基层增加非药品收入多开检查更现实。有网友坦言,他们医院所需药品比例应该控制在40%以下,但大部分患者只需要做一些常规检查。面对这种情况,是不是只是出于考试压力和良心,才多开一些考试?
面对药占比,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都处于两难境地。辽宁省基本药物政策的这一大胆突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用药的尴尬局面。同时,基本药物不纳入药占比的计算范畴,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大规模使用基本药物,既能解决老百姓用药难的问题,又能减轻医务人员的考核压力,一举两得。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起,辽宁、海南、内蒙古、重庆、河南、山东等地卫计委发布通知,将全面实施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其他省份是否会调整药占比,还有待观察。